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01号)

发布时间:2023-06-07 09:00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衢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更好服务保障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推动产业高质量创新发展,根据《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德人社发〔2021〕14号)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依法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法合规经营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及行业组织。

二、申报类别及申报时间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伯乐奖”项目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奖补项目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奖补项目

(四)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奖补项目

(五)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及领军人才推荐认定项目

(六)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补贴项目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

(八)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九)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项目

(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奖补项目

(十一)行业基础研究及标准化制定奖补项目

以上类别项目,均为7月31日前报送申报材料。

三、申报安排

(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伯乐奖”项目

1.申报条件(至少具备一条)

(1)引进《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中D类及以上急需紧缺领军人才和团队带头人1名以上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已全职到岗工作。

(2)引进年薪20万元以上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科研攻关人员,或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中E类认定标准的高级人才5名以上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已全职到岗工作。

(3)规模化引进择业期内普通高校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及其他相应层次的基础人才100人以上到我市企业就业,签订3年以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全职劳动(聘用)合同或工作协议,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并已全职到岗工作。

(4)柔性引进人才5人以上,且引进人才被认定为德州市“假日专家”。

上述条件均要求引进人才前一工作单位为德州市以外,且人才引进时间为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伯乐奖”奖补申请表》。  

(2)引才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及辅证材料。  

(3)引进人才符合《德州市人才分类目录》及德州市“假日专家”认定标准的相关证明。

(4)引进人才到岗工作、业绩贡献、支付薪酬等证明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享受引才“伯乐奖”奖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择优给予10万元奖补。

(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至少具备一条)

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参与全市各级各类促就业行动,取得了显著实绩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1)年度帮助实现新增就业人数500人以上,或年度帮助城镇失业人员实现就业人数超过50人。

(2)年度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就业困难群体就业100人以上(其中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不少于20人)。

(3)年度服务《山东省规模以上企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缺工企业20家以上或解决目录内职业(工种)用工100人以上。

(4)年度帮扶不少于5个乡镇,提供急需必需的专项招聘、人才寻访、管理咨询、劳务品牌培育等人力资源服务。

(5)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专场招聘、零工服务、创业就业指导等服务重点群体就业创业,规模大且成效显著,并获县(市、区)主流媒体宣传或市级以上政府部门表彰表扬。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奖补申请表》。

(2)《帮助实现就业人员名录》。

(3)能够充分体现开展促就业活动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以上年度数据及佐证材料均要求2022年1月1日(含)以后。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享受奖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择优给予10万元奖补。

(三)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挥职能优势,开展至少1项以下活动,且取得显著实绩的:

(1)从供给端发力,围绕市场需求开发新岗位、培训新技能,带来一定的区域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对于提升农村劳动力市场化就业创业能力效果明显,能大幅增加农村劳动力就业收入。

(2)独立或与村(社区)劳务中介、劳务合作社等合作,扩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市场,提供有针对性的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服务,形成具有较强社会影响力的特色劳务品牌。

(3)创新服务产品,搭建优质、便捷的线上线下信息服务平台,实现农村劳动力“闲余”时间灵活就业,市场占有率高,增加农民收入效果明显。

(4)社会资本以合资、入股等方式,在社区(村)建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进农村劳动力有组织就业创业,取得突出成效,形成了良好的社会带动效应。

(5)承接或参与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人才服务、职业培训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效果评估优异,取得了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上一年度已获评服务乡村振兴奖补项目的,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奖补项目申请表》。

(2)能证明开展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成效的相关佐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享受服务乡村振兴奖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择优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

(四)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主营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且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3年以上(时间截至2023年7月31日前)。  

(2)管理严格规范,服务设施完备,服务制度健全,服务水平领先,服务业绩优良,达到一定规模,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3)信用状况良好,信用管理制度健全,无失信行为,积极承担社会责任,享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

(4)认真落实诚信服务制度,从业人员诚信服务承诺书签订率达到100%。

曾获评市级(含)以上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的,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2.申报材料  

(1)《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表》。

(2)2020年以来的人力资源服务业务开展情况、经营业绩及相关佐证材料。

(3)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信用中国(山东)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

(4)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

(5)专职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全部工作人员劳动(聘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等辅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征求市场监管、税务、劳动监察、社保等部门单位意见后,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评选出相关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给予每家3万元奖补。

(五)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及领军人才推荐认定项目

1.申报条件

申报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稳定的服务团队,在服务就业创业、人才引育等方面业绩突出,有较高的社会满意度或发展潜力大,近3年营业收入在人力资源服务同类业态中位居前列。

(2)具有较强创新能力,能率先开发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前沿产品、技术和模式,行业引领性强,同类产品市场占有率高,能够创造出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注重企业品牌建设,具有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核心竞争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在人力资源服务及相关领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

曾获评市级(含)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的,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申报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守信,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

(2)热爱并熟悉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原则上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在人力资源服务领域工作满3年(截至2023年7月31日),且目前仍在岗工作。

(3)能够灵活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方法,大幅提升服务对象(所在单位)人力资源管理开发水平,受到服务对象、员工的普遍认同。

(4)具有跟踪人力资源服务发展前沿水平的能力,在推进产品、技术、模式和管理创新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在业内有较高认可度,对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起到推进作用。

(5)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综合素质突出,能够带领指导团队在促进就业和优化人力资源配置等方面作出重要贡献。

个人或所在单位在人力资源服务及相关领域获得过市级及以上荣誉的,评审时优先考虑。曾获评市级(含)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的,不再参加本年度评选。

2.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申报材料:

(1)《德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推荐表》。

(2)机构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利润表复印材料。

(3)机构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复印件。

(4)能充分证明业绩及能力的其他辅证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申报材料:

(1)《德州市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推荐表》。

(2)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推荐对象所在企业(或社会组织)提供的担任职务证明、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4)推荐对象所在企业2022年度利润表复印材料。

(5)10家以上服务对象提供的服务满意证明,主要包含提供服务内容、服务质效、服务满意度等。

(6)能充分证明业绩及能力的其他辅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机构和人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发文公布。

(六)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申请承办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成立、连续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满三年,获准开展培训业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培训项目应有明确可行的培训方案,培训内容应包括人力资源服务相关法规政策、人力资源服务规范和业务理论、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前瞻性理论和发展方向、人力资源服务实务操作等方面。

(3)培训项目应聘请行业内外知名专家学者进行授课和指导。

(4)有详实的经费使用方案。

2.申报材料

《人力资源服务业人员培训项目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培训项目的初审、立项可行性评估,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确定培训项目,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

全市人力资源服务从业人员培训项目奖补金额10万元,要求不少于4天、培训100人次左右;高级管理人才研修培训项目奖补金额15万元,要求不少于3天,培训30-50人次。项目确定后,应在1年内完成,在项目实施完毕后,项目单位应向市局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报告。市局对培训的组织、成效、资金使用方向等情况进行绩效评估。

(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

1.申报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1)有一定的发展规模或市场认可度较高的服务产品(劳务派遣、人力资源服务外包除外),上一年度营业收入在1000万元以上(不含代收代付部分),近两年营业收入持续增长。

(2)率先开发运用人力资源服务前沿技术和高端产品,具有较强的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在行业内起到标杆作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高。

满足上述条件,取得省、市级以上人力资源服务创新大赛奖项或者相关品牌荣誉,或获得风险投资的,评审时优先考虑。

2.申报材料

(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申请表》。

(2)上两年度财务报表、纳税凭证。

(3)创新服务相关佐证材料。

(4)获奖奖项或品牌荣誉相关佐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直推荐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享受奖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择优给予每家10万元奖补。

(八)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集聚,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链集中度高,创新能力强,对区域人力资源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起示范、引领作用的特定区域。

(2)具备固定的办公场所、健全的财务制度和3名以上相应专业知识技能的管理服务人员。

(3)有不低于2000平方米(楼宇型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入驻机构经营场所和共享服务空间,有相应的服务、消防、安全等基础配套设施。

(4)能够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招聘求职信息发布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5)有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评估准入、财务管理、日常管理服务等规章制度,能为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6)有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经营场地费用和水电暖费用补贴或减免等相应优惠、扶持项目。

(7)入驻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机构(企业)总量不低于10家。

2.申报材料

(1)《德州市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认定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规划论证报告。主要包括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运行情况、入驻机构发展情况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情况。

(3)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制定的优惠扶持办法,入驻机构享受房租补贴、经营场地补贴、水电暖补贴等扶持证明材料;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协助落实税费减免、相关创业补贴等政策证明材料。

(4)产业园服务管理组织和人员情况。

(5)入驻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机构名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相关产业机构(企业)基本信息以及相关证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50万元的一次性创建补贴。

(九)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项目

1.申报条件

(1)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规范运营,为入驻企业提供优质管理服务,经济效益稳健快速增长,对区域行业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2)在园区平台建设、政策扶持、管理运营、服务保障、培育孵化、合作交流等软硬件方面,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效果良好。

(3)入驻机构守法经营,诚信服务,规范发展,保持良好发展势头。

2.申报材料

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评估报告的出具,主要内容包括:产业园自获批建成以来的运营管理基本情况、产值和税收情况、优惠政策兑现情况、入驻机构发展情况、组织开展各类业内交流活动情况、取得的经济社会效益、参与公益性社会服务情况以及下步发展思路等。展现园区现实面貌图片(10幅以内,jpg格式),下配简要文字说明。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园区运营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对符合申报条件的,将申报材料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评估合格的园区,经公示无异议的,给予10万元的运营补贴。

(十)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

(1)引进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为合法合规经营、信誉良好、业内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国家级人力资源服务诚信示范机构)。

(2)在我市正常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1年以上,运营成效良好,对我市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3)服务产品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信息集成、高附加值的特点,在行业中具有良好信誉和较强品牌影响力,某项业务在全国或全省处于领先地位,能够带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2.申报材料

(1)《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补贴申报表》。

(2)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相关佐证材料。

(3)在我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业绩成效、产业贡献总结及佐证材料。

(4)在我市未来5年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规划、任务目标及业绩预期。

(5)机构所获荣誉、服务信誉及行业领先服务项目的证明材料等。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实地考察,按程序确定享受奖补机构,经公示无异议的,由市局行文确定奖补名单。根据机构行业影响和对我市产业贡献程度,划分三个等次,分别给予总额度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奖补。奖补资金依据年度评估结果按年度发放,最长不超过5年。

(十一)行业基础研究及标准化制定奖补项目

1.申报条件(至少符合1条)

(1)针对行业发展的现状进行基础理论研究,在省部级(及以上)专刊发表论文、理论研究文章,能够对我市行业发展进行精准把脉,提出的意见建议与行业发展贴合紧密、精准度高。

(2)对国家、省行业发展政策进行深入研究,结合我市行业发展实际,对扶持行业发展政策的制定提出合理化建议,在政府部门出台政策时被采用。

(3)积极开展行业标准化制定和推广,对我市行业产业发展贡献突出。

(4)研究成果在行业中具有较强影响力,能够带动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整体水平的提高。

2.申报材料

(1)《行业基础研究及标准化制定奖补申请表》。

(2)行业基础研究及标准化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

3.组织实施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形成推荐意见报市局。市局负责组织专家评审,按程序认定后,经公示无异议的,择优给予10万元奖补。

四、相关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主动意识、责任意识,严格材料审核、实地勘察、相关部门意见征求等工作程序,形成综合推荐意见,确保推荐质量。

(二)按照申报时间要求,及时将申报材料报市局,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申报材料包括:县(市、区)统一出具的综合推荐意见1份,机构项目申报材料一式2份、光盘电子版(申报文字材料报送word版本,其他辅证材料、盖章材料报送PDF版本)。项目申报所需表格到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下载。

(三)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项目申报材料要求,认真如实填报,不得缺项漏项,确保申报材料质量。对材料质量较差项目,在评审过程中将酌情予以扣分。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对已获取的奖补资金按有关规定予以追回。

(四)严格规范资金用途。资金使用参照《山东省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88号)“扶持资金严禁用于基本建设、车辆和房产购置、偿还债务及其他与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无关的支出”。

联系人:刘玉苹  刘传龙    联系电话:0534-2687267

邮箱:dzrsjrlzyldglk@dz.shandong.cn

地址:德州市东风东路1566号新城综合楼9060房间

附件:1.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才“伯乐奖”申报表

   2.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促就业奖补申报表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奖补申报表

   4.全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机构推荐表

   5.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军机构推荐表

   6.市级人力资源服务领军人才推荐表

   7.人力资源服务业培训补贴项目申报表

   8.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成长创新项目申报表

   9.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创建补贴申报表

   10.省、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区运营补贴申请表

   11.知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补贴申报表

   12.行业基础研究及标准化制定奖补申请表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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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市级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0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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