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发挥年”创新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8号)

发布时间:2023-02-11 08:00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发挥年”创新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

德人社字〔2023〕18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天衢新区社会事务管理部,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为充分发挥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培育壮大市场化就业和人才服务力量,更好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3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加快推进新时代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2〕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市“高质量发展重点突破年”工作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发挥年”创新提升专项行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行动时间

2023年2月至12月

二、行动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就业优先战略、人才强市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创新驱动发展,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持续壮大总量规模、提升服务质效、释放发展动能,促进劳动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为德州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提供更有力的人力资源和人才智力支撑。

三、重点任务

(一)机构培育升级行动。统筹规划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布局,通过领军培养、平台建设、政策扶持、业务拓展等行业发展措施,建立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梯次培育体系。实施领军机构培养工程,培育形成10家以上经营规模大、市场竞争力强、服务网络完善的人力资源服务龙头企业。强化平台集聚功能,依托各类园区培植20家左右在细分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专业化、特色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优化政策环境,引进一批符合我市产业发展需求,具有显著引领带动作用的国内外知名机构。加大对外交流,支持我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走出去”,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贸易。

(二)服务效能提升行动。扩大市场化就业人才供给,通过招聘推介、机构走基层、政府购买服务、产业对接等职能发挥举措,提高行业服务发展能力。聚焦重点群体、重点行业,开展20场以上供需洽谈、招聘推介等求职招聘服务。引导机构进基层,开展技能提升、灵活就业、劳务对接等服务,选树10家左右有口碑、有规模、有贡献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市场化引才聚才活动,采用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引才奖补、引才招募令等措施,鼓励机构为我市引进高层次人才。依托省市级产业园区,举办重点产业供需洽谈活动,释放平台服务发展倍增效应。试点建设人力资源服务联络站,为企业及人才提供招聘、测评、培训、咨询等一揽子、全周期人力资源服务。

(三)发展动能增强行动。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通过技术引进、项目征集、专题培训、创新赛事等创新培育行动,激活发展新动能。鼓励互联网领域企业到我市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务,招募一批数字人力资源“合伙人”,为产业转型升级注入“数字”动力。开展创新项目征集活动,引导我市机构发展数字人力资源业务,培育10家左右应用能力强,发展前景好的本土人力资源数字企业。开展融合创新专题培训活动2期以上,引导机构向现代服务业相关细分行业拓展经营范围,创新融合发展新服务业态,培植新增长点。举办行业创新赛事,搭建行业创新成果展示、交流、合作平台,激活行业创新融合发展活力。

(四)人才队伍提质行动。制定行业人才培养计划,通过领军选树、从业培训、技能赛事、人才评价等建设一支专业化、职业化人才队伍。实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选树50名行业带头人,举办5期以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研修班。组织开展从业人员综合能力提升行动,力争年培训从业人员1000人以上。与高等院校探索开展从业人员学历提升、知识更新培训,依托大型企业、产业园区、行业协会试点建立人力资源服务培训基地和实训基地,拓宽人才培养渠道。开展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将竞赛纳入市职业技能一类赛事,率先落实人力资源管理专业人员职称评审相关措施,畅通从业人员职业发展通道。

(五)环境优化增效行动。做强产业发展基础,通过信用评价、协会建设、标准化建设、交流活动等营造一个良好发展环境。落实《关于促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规定,用足用好300-500万元专项扶持资金。开展规范人力资源市场秩序系列活动,加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培育纳统推进力度,开展诚信体系建设活动,选树一批人力资源诚信服务品牌。建成市级行业协会,发挥行业代表、行业协同作用,增强行业自律。鼓励开展理论性、基础性研究,主动参与京津冀区域地方标准建设。承办全国性、京津冀区域性、全省性人力资源服务业展览峰会、论坛赛事、研讨交流等活动2场以上,持续扩大行业影响力。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谋划,将专项行动纳入人社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推动落实。要强化市场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和领军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服务发展的职能发挥中,实现自身提质增效升级。

(二)加大推进力度。各县(市、区)要强化行业调研,摸清摸透县域实际,紧扣人力资源服务供需双方需求,围绕“职能发挥”确定不少于2项专项行动措施,细化责任分工、明确任务时限,抓好工作落实。具体方案请于3月5日前报市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备案。市局将按季度对各县(市、区)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各项工作平稳有序开展。

(三)营造良好环境。各县(市、区)要注重发现挖掘典型经验, 培植县域特色优势,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推广,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市局将组织开展“职能发挥年”创新提升专项行动项目评选,对各县(市、区)涌现出的亮点事项、典型案例予以宣传推广,并优先落实相关奖补政策。

联 系 人:刘玉苹  刘传龙

联系电话:0534-2687267

电子邮箱:dzrsjrlzyldglk@dz.shandong.cn


                                     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2月10日


文件下载:德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服务业“职能发挥年”创新提升专项行动的通知(德人社字〔2023〕18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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